近日,高新区检察院正式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沈阳市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保障诉讼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分党组研究决定,我院设置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政治处、办公室四个内设机构。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对职能、机构、人员进行重新组合,从体制建设方面推进了机构合理分工、职能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