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采取院领导轮值督查检查措施强化担当作为

      2024-06-21

    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工作执行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近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印发了《院领导轮值督查检查办法》。

    《办法》规定,以院领导为责任主体,通过常规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考勤、纪律作风、卫生环境、办公安全等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轮值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应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以轮值督查检查为契机,践行率先垂范,对党忠诚,务实争先,不懈进取,一身正气,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近年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充分利用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有针对性地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及时查处,把“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和“马上办”“钉钉子”精神落到实处,将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