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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奋力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

      2024-12-09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队伍,多年来,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检察职能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沈阳高新区检察院以“青年干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会”为平台,推出“每日宣讲十九大精神微课堂” 等一系列主题学习活动,并利用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干警深入研读报告原文, 学习报告权威解读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利用“两微一端”创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为将学习内容具体化,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创新教育学习载体,在本院微信群中举办“微课堂”,定期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内容,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时政要闻和理论文章,使学习材料“放在口袋里”,方便干警随时学习。

    “微行大义,做有温度的司法者”为主题充分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号召,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开展“微行大义,做有温度的司法者”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缔造幸福沈阳,服务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契机,以“高”“新”为要求,积极实现“强院”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忠实履行职责、富有时代精神的检察队伍。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制定了《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和《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活动使广大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积极弘扬“远拓与深耕”的院训精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