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由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盗窃案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郁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高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宋丽君担任审判长。
在法庭调查中,郑郁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充分展示了案件证据,全面还原了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郑郁检察长发表了公诉意见,从事实、证据、法律、法理等方面,逐一阐明了起诉观点和法律依据,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高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在一线办案,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司法体制改革后办案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