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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2024-06-21

    近日,沈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结束后,召开全院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并结合高新区检察工作实际,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一、认真学习传达,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士气明确担当。全院会议上学习传达了中政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高检院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和全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会议上郭声琨书记、张军检察长和于天敏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及赵东岩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责任担当。 

    二、对照市院部署理思路,对标先进院找差距,切实增强完成全年任务的自觉性。正确认识和清醒把握高新区检察院面临的工作形势,在下半年有限的时间内,以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市院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先进院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完成全年任务的自觉性,力求下半年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以迎接“扫黑除恶”督导检查为契机,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办公效率。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工作节奏,准确把握督导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办公效率,完善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狠抓全员能力建设,为检察事业提供坚强保障。从“深耕、远拓”院训中汲取力量,以“周学习”、“微课堂”和“青年干警研习会”为依托,持续加大学习、培训、研讨力度,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推动高新检察工作“超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