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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治理公交系统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024-12-09

    为切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立足管辖实际,聚焦公共出行安全问题,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于2021年6月9日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送达,切实为民办实事。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田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案期间,发现沈阳市公交系统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公交安全隐患,守护公众出行安全,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专门前往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调取了沈阳市2014年至2019年妨害安全驾驶类案件台账、车载监控视频及相关案件材料,从案发起因、车辆硬件设施、嫌疑人作案手段、公交司机的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汇总分析,于2021年5月11日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围绕公交系统防护措施、安全宣传、服务意识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于2021年6月9日到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公开送达,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充分肯定了建议的内容,严格依法研究落实,着力督导公交公司进行安全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及时向高新区检察院书面反馈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微行大义 做有温度的司法者”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本院“维护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的高新检察特色,靶向聚焦、精准发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用心用情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