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检察院对朱某某、冉某某在公交车上盗窃美元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本案中,朱某某、冉某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趁同车乘客不备,将其挎包内的现金26000美元盗出,下车离开现场。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被盗财物已全部返还被害人。经本院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