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高新区检察院在周学习中,认真学习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使用环境特征,并学习了典型案例 “株式会社岛野与宁波市日骋工贸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通过本次学习,全院干警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使用环境特征应该理解为要求被保护的主题对象可以使用于该种使用环境即可,不要求被保护的主题对象必须用于该使用环境,但是,如果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专利审查档案后,可以明确而合理地得知被保护对象必须用于该种使用环境,那么,该使用环境特征应被理解为要求被保护对象必须使用于该特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