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高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利用周三例会学习时间对全国扫黑办公布两高两部的四个意见进行了集体学习。
检察长郑郁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部署,四个意见的出台是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院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四个意见制定的重大意义,学懂弄懂四个意见的深刻内涵,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坚实保障。
会上,由两名专委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的全文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重点解读。
通过学习全体干警认识到:一、《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黑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依法严惩“套路贷”与民间贷的界限,对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作出明确规定。三、《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涉黑恶财产范围及处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低保证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四、《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客观认定标准,有利于准确认定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