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部署,结合市检察院“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的良性互动,近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围绕“如何制作案件审查报告”开展了一次“大学习”。高新区院刑事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张澎依据多年检察实践工作经验,结合检察案件实例,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地给全院检察干警带来了一场回味无穷的检察实务课。
课上,张澎检察官围绕如何写好“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证据”进行了重点阐述。他认为,事实部分是报告的核心和重点,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其对报告中的事实部分如何做到准确、清楚、全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证据部分则从逻辑性以及对有矛盾证据或缺少直接证据的案件如何做证据分析等几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此次周学习的内容对我们日常办理案件极具指导意义,我们需要学会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郑郁检察长如是说。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高新区检察院在坚持“周学习”制度基础上,以“办案为中心”为工作导向,力求打造精品课程,在讲课内容的质量上下功夫,力求将理论研究与办案监督、检察实践相结合,力争锻造出精干专业的办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