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在我院周三的例会学习中,我院副检察长曹阳同志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即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铜仁市国土资源局、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不依法履职案。通过学习,全院干警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调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执行等诉讼程序有了新的了解,并且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我们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