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这是高新区检察院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对高新区法院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监督的工作成果。
该罪犯曾因怀孕生产先后两次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今年4月,其哺乳期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而刑期未满,按规定应收监执行。此情况引起高新区检察院和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高度重视。高新区检察院通过调阅相关卷宗,厘清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能。
高新区检察院将以此案件为契机,在总结此次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牢固树立监督主体意识,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