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和沈阳高新区法院在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扩展普法宣传教育、构建综合保护格局等方面加强相互配合,通过案件数据共享、联席会议讨论、联动普法宣传、同堂学习培训等,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性与精准性,共同助力建设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是我省首个基层检察院和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建立的协作机制,是认真落实“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优化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综合履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