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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引领学新规 知产检察再提升

      2025-06-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质效,6月4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今年“两高”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此次培训由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康猛主持,党员干部、业务骨干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领学,推动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培训会上,检察官赵涛宇剖析了《解释》的制定背景,并逐字逐句认真梳理了最新修订的核心内容;检察官刘洋、检察官助理董宇鹏分别对最高检、最高法的相关文件、文章进行了深入解读。此外,干警们还结合我院办理的案例,重点关注了《解释》中新增的“假冒服务商标”的入罪标准、“假冒专利”的具体情形、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等认定标准,以及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认定标准的细化,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认定标准。现场讨论热烈,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康猛表示,通过此次深入学习,检察干警对新司法解释有了进一步深刻理解,将有助于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更加准确地适用法律,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质效。同时,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的模式,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在全院营造出积极学习、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党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服务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培树优秀案例、典型案例,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知识产权创新活力,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