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近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涛,沈阳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共同为办公室揭牌,同时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办公室设立的目的、工作职责、监督方向等内容,为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双方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为契机,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前沿阵地作用,确保数据实时共享、办案定期通报、实地常驻等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共同推进办公室的实体化运行,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